“王法官,真的是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法院行动速度快,我的赔偿款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要到手呢”。近日,收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李某专程来到新县法院将一面印有“公正高效执法
为民排忧解难”十二个烫金大字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手中并当面连忙感谢道。
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新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某公司限期内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122872.59元。但该公司并未如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阅卷宗和会见当事人,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收入就是其在工地务工的薪酬,案涉事故的治疗不仅花掉了家中原有的积蓄,李某因伤只能在家休养近一年也让其家庭失去了生活来源,及时要回其赔偿款显得尤为迫切。承办法官将该案作为涉民生案件重点办理,当即向被执行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被执行公司账户,同时与被执行公司负责人联系,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态度较好,但声称最近公司账上没钱,将与申请人协商分期分批履行。在等待双方沟通结果反馈期间,承办人并未对案件置之不理,而是时刻保持对查控系统的关注,在及时发现被执行公司账户有一笔15万左右的退税款到账后,立即与公司负责人核实,依法将案款数额资金扣划至我院案件专用账户并及时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账户中。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一面锦旗,不仅饱含着申请执行人真挚的感谢之情,也体现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干警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新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更高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县法院
陈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