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新县法院箭厂河人民法庭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经过当庭数小时的耐心沟通调解和判后持续的跟进督促,成功化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烦“薪”事。
原告李某、王某受被告赵某雇佣,在其负责的工地从事氧气焊工作,工程完工后,赵某并未立即支付薪酬。二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被告承认欠薪事实,但表示资金紧张,希望原告给予一定的让步。承办法官曾强在了解了双方的意愿后,多次与二原告本人和代理人沟通,同时耐心做被告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了部分工钱,并约定余款限期还清。后期,箭厂河法庭主动跟进该案件,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及时督促被告人主动还款,现余款已全部清偿,案件圆满解决。
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小家幸福冷暖,更关系民生保障大计。对于达成了分期支付协议的案件当事人而言,“案结”并不意味着“事了”,对此类案件,新县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和“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的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义务,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努力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新县法院
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