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深入落实司法为民,11月27日,新县法院在全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首先不断细化评查标准,组织专门人员,强化案件评查工作。分别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卷宗装订等方面,对证据未质证而用于定案;漏引、错引法条;法律文书有错、别、漏字,签名、印章不齐全;卷宗装订不牢固,有漏装、错装、颠倒的,卷皮填写不规范的等等,进行量化评比。
同时对评查结果、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通报,评出最佳和最差案卷。不合格案卷退回业务庭,限期补正,补正合格后再次交付审查。对各庭室和个人的评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新县法院通过全年不间断的评查活动,提高了法官办案质量和效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