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关于罪犯郭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0 17:30:31
罪犯郭良,男,1975年11月0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中山街十组十一号五单元201室。
生效裁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事实和理由:罪犯郭良以其患有肺癌、大泡肺气肿、慢性肺阻塞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上述申请事项本院已立案受理,现依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新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W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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