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邱某某与被执行人欧阳仕琴、朱永贵合同纠纷一案时,被执行人朱永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之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朱永贵,男,汉族,1965年1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302919650105****,住河南省新县城关怡美山庄。
执行依据:(2023)豫1523民初125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232322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申请人同意凡举报被执行人朱永贵行踪或者去向,一经查实并采取司法拘留的或凡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的,经法院查证属实并通过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且执行到位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申请执行人将提供1万元作为悬赏金奖励举报人。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到本院履行相关义务。
悬赏期限:自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
举报联系电话:0376-636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