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丝绦拂堤,四月的风揉碎了枝头的芳菲,校园里的“花朵”正昂扬向上。近日,新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新县新星小学法治副校长余丽娟在春花烂漫的校园里与小学生们共同开启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治交流。
满目春色的校园里,兰草散发阵阵幽香,余法官从校园苗圃里青翠欲滴的兰花切入话题,自然而然地向同学们介绍起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告诉同学们野生兰花、野生杜鹃花等常见的野生植物已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引导同学们牢记保护动植物的重要性,对兰花、杜鹃花等不能随意采伐,野山羊、猪獾等不能随意猎捕,并鼓励他们做小小法律宣传员,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常识传递给更多的亲朋好友。
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纷纷举手提出了许多问题,并兴致勃勃地展开了讨论。趁着同学们兴致正高,余法官又结合社会热点,向同学们普及了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游戏诈骗等法律知识,助力法治的种子在校园播撒,呵护法治之花遍地盛开。
闻花香,护“花”开。初春是所有美好的开始,满园春色令人沉醉,也需要人人呵护,正如处于人生初春的小学生,他们的健康成长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呵护。下一步,新县法院将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化运行,不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新县法院 周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