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作者:新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5-05-08 11:12:52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韩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被执行人韩凤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之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韩凤,女,1970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302519700810****,住新县潢河北路长潭A区半山半岛一号楼1单元。
执行依据:(2024)豫1523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100000.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下落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悬赏金额: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支付;
2.线索范围: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债权、应收账款、隐性财产等(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到本院履行相关义务。
悬赏期限:自2025年04月27日至2026年04月26日
举报联系电话:0376-6367619
责任编辑:WR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