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新县法院将庭审现场从审判庭“搬”至田间地头,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庭审过程中,法官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依法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此次庭审邀请了当地村干部、网格员、护林员及村民代表到场旁听。法官现场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普及教育,并进一步就预防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普法宣传,以“家门口”的庭审引导并号召群众增强生态意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下一步,新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司法利剑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不断丰富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形式,以法治之力呵护老区生态之美,为绿水青山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新县法院 周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