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新县法院始终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审判工作与综治工作的结合点,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地维护了全县平安稳定。
一是涉诉信访工作扎实。形成日常信访接待和重大事项院长亲自过问负责两套信访事项处理机制,坚持院长、副院长轮流接访,定期开展“集中大接访”。院长全年接待当事人658人次,现场解决纠纷29起。2009年以来全院共集中接访18次,现场解决问题78件。
二是“调解年”成效显著。将调解作为化解民事纠纷的主要手段,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案结事了”。2009年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9%,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社会法庭广泛建立。坚持群众路线,利用社会力量化解民间纠纷,5个月内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县16个乡镇(管理区)的社会法庭网络,为民间纠纷的解决搭建了一个全新的平台。
四是文书上网大力推行。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2009年6月底,建成新县人民法院网站。利用网站功能,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实行审判公开、阳光审判,及时回复网民问题,拓宽了民意沟通渠道。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网络上发表宣传文章近500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是回访活动积极开展。积极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对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当事人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困难当事人案件等进行重点回访,近10天时间内全院干警共回访当事人63名,回访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