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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落实司法为民赢得群众高满意率

  发布时间:2010-01-26 09:56:01


    2009年,新县法院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人民满意”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廉洁公正司法,贴近群众办实事,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等多项措施,切实提高了法官和法院的整体形象。连续三年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全省政法部门执法满意度测评中,排在全省158个基层法院的前30名,居全市法院之首。

    拓展便民利民举措。将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措施以专版形式在大厅集中向人民群众展示,在立案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建立新农村帮建工作联系点,与新集镇金兰、窑冲等村委结成了新农村帮建工作联系点,由院领导亲自负责,多次到点开展帮建工作。

    深化大走访活动。由院政治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梳理,提交院党组研究讨论,制定解决方案。开展“阳光庭审”,选取刑事、民事案件的典型案例,组织邀请企业、社区、学校等社会各界群众和人大、政协代表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

    深化“送法下乡”活动。以基层法庭为依托,在所辖乡镇分别建立巡回审判点,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就地立案、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了村头、地头。坚持案件回访制度化,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有效缓解案件调解或判后遗留下来的“执行难”问题。通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拓宽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好地体民情、纳民意。结合“调解年”活动开展,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主动到群众所在村组、家庭及案件发生地开庭、调解,并耐心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受到他们的高度赞赏。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法院制定了法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 每位法官联系一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联系,走访座谈,通报法院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畅通民意渠道,促进工作开展。

              

责任编辑: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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