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无情的车祸,彻底粉碎了本来可升郑州大学深造的杨某的大学梦。2月22日上午,新县法院执行干警为杨某送来2万元执行救助基金,杨某的母亲徐某流下了感激的泪水,诚挚地表示感谢党和政府、法院的关怀和温暖。
2009年,董某因交通肇事致杨某受伤,被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民事赔偿十三万元。董某一家仅有父子二人生活,家庭经济困难,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除一处住房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力履行赔偿义务。杨某因外伤引起脑部积水压迫神经,生活不能自理,亟待手术治疗。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杨某的母亲徐某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申请救助。
针对案件特殊情况,经新县法院积极努力,在县、乡两级政府多方协调下,从各个渠道筹措救助资金及物资价值七万元。农历新年刚过,新县法院的干警即将两万元救助金送到杨某母亲徐某手中,徐某拿着这雪中送炭的救助款,拉着执行干警的手,久久不愿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