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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十条禁令》扬正气树新风

  发布时间:2010-03-10 10:44:13



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十条禁令》和《规范警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高院《十条禁令》和《规范警车使用管理若干规定》,新县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出台相关措施抓落实,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将省高院《十条禁令》、《规范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印制下发到庭室、干警,要求每个庭室将两份文件集中进行学习,使每位干警记于心、践于行,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将《十条禁令》和《规范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在显示屏滚动播出,在宣传栏设置专栏进行宣传,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当事人的监督。

    三是要严格监督考核,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全院干警落实《十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警车使用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经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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