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法检同调”调解民商事再审案效果好
作者:李伦达 夏 斌 发布时间:2010-03-11 09:42:15
为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较好统一,新县法院不断拓宽调解渠道,针对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尝试“法检同调”进行调解,效果较好。
在大部分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中,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新县法院利用当事人易听取抗诉机关的意见等特点,尝试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该类案件的调解。
今年1至2月份,新县法院审理的两起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即陈某与朱某工程款结算及杨某与杨某某、邱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检察机关的参与下,顺利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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