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在新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备受关注的殷某上访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涉案各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孔某拿到4万多元救命款,感激不已,连连称谢。
2005年,殷某因购房急需资金,向孔某借款4万元,约定利率为1%,到期后殷某没有偿还。2007年8月,殷某与丈夫张某感情破裂,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准予离婚,因张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无法查清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对该部分未作处理。深感催款无望的孔某诉至法院,要求殷某偿还借款4万元本金及利息,经调解达成协议后,殷某仍没有履行,无奈孔某申法院请执行。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殷某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儿,租房居住,没有经济来源,靠打零工维持母女二人的生计,无力偿还借款。此间孔某不幸罹患胰腺癌,面对高额医疗费,只能一遍遍奔走于医院与法院之间,寄希望于法院,尽快帮其收回借款。殷某也多次向市委、县委主要领导信访、人访,要求法院解决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在法律人士的引导下,殷某再次起诉,法院判决双方婚后购置的一套房产各拥有50%的份额,殷某遂申请执行变卖房产,偿还债务。
为避免强制执行扩大双方的损失,执行中法院干警十余次做张某及其母亲、姐姐的工作,协商房产作价、债务分担事宜。在执行人员的真情感召下,涉案各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补偿殷某房产分割款9万元,殷某偿还孔某本息合计465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两案均以和解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