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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为29名“无袍法官”“充电”

  发布时间:2010-05-27 17:06:57



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世月讲课


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斌讲课


新县法院党组副书记于卫东讲课


人民陪审员认真听课

    5月27日下午,新县法院对新任命16名及前一批任命13名人民陪审员,共计2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世月,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斌,新县法院党组副书记于卫东在培训会上作了精彩讲课。

    于卫东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柳斌在讲课中指出,第一,作为人民陪审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正义感、使命感、荣誉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要加深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要热爱这项工作;第二,当好人民陪审员必须掌握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了解审判活动规律;第三,当好人民陪审员还应当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自身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清廉如水,做一名称职优秀的人民陪审员。

    张世月在讲课中强调,作为人民陪审员,首先要致力于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履行陪审员职责;其次要当好法律宣传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对周围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第三要当好司法监督员,认真监督法官依法独立审理案件;同时,还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积极抵御各种对司法审判的干预,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据悉,经过本次“充电”后,新县法院全体人民陪审员将再次上岗,必将在审判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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