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新县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近百件民事案件的调解与审判,调解结案率与往年同期相比有了大幅的提升。
日前,在晋某诉胡某自留山使用权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邀请了人民陪审员甘斌一同前往有争议的山林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基本情况。在庭审中,被告提供一块解放前木刻作为证据,而原告提供的证据有自留山证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在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员甘斌积极做双方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安抚被告激动情绪。最后在审判员、陪审员的细致工作下,原、被告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
正是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和协助,形成和丰富了多元化、社会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的和谐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