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打击涉煤犯罪暨第九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新县法院结合“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活动开展,采取多项措施下狠力清理法院干警投资入股煤矿和经商办企业,效果明显。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院长柳斌为组长,其他副院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集中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陈朝柱兼办公室主任。
二是明确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各业务部门责任制,要求各处、局、队、庭、室严格对照省高院通知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主动清理纠正。各业务部门要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交本院纪检监察室上报并登记。
三是强化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集中清理纠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部门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