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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遵义10.14案件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0-10-14 10:50:57


    《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和<贵州省遵义市“10.14”案件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下发后,新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院党组会,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传达通知精神,并结合法院实际,以“公正司法、安全防卫”为工作重点出台措施,加强全院安保工作,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认识。要求全体干警吸取省内外安全事件教训,充分认识执法危险性,加强干警自身安全防范教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主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二是源头预防。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艺术,切实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避免引发过激事件。    

    三是加强排查。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安保隐患排查,并大力整改,切实采取措施强化庭审安全保障,确保审判安保工作零事故。

    四是健全制度。将安全保卫工作作为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值班制,及时发现和弥补安全防范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责任编辑: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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