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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恩怨 一朝化解

  发布时间:2011-05-11 10:52:27


  日前,我院执结一起历时十年的积案,曾经因闹访轰动一时、惊动时任县委书记李春生的许某离婚案,至此尘埃落定。

  2001年,将军故里田铺乡河铺村民许某与现役军人江某因婚变大动干戈,在武警某部三次自杀被救,造成不良影响。经部队和当地乡政府做工作,引导其进行民事诉讼。经我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江某应付给许某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费73000元,并负担共同债务5000元。判决生效后,经许某申请,我院立案执行。此间,江某为逃避婚变带来的不利影响,离开部队,放弃连职军官待遇,以战士身份复员,下落不明。许某在领取部队代扣的安置费26000元后,以法院失职、执行不到位为由,带着年幼的女儿,吃住在法院长达半个月,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时任县委书记李春生亲自到法院对许某做工作,在法院帮助其解决孩子转学、转户口等实际困难,并承诺查找到江某的下落后立即执行,许某闹访才告一段落。

  2011年4月底,了解到江某父亲病故,其回家料理丧事的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河铺村,找到江某,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说服教育、反复做工作,从开始的反感、抗拒到最后的理解、配合,整整一天时间过去,江某感慨地说:“你们法官的真诚和敬业作风感动了我,不能再为难你们,我现在就打电话借钱”,现该案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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