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高院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的各项任务,推动我院审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公开、公正、高效、规范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新县法院抓住时机全力推动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争取机构设置。自省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以来,新县法院党组十分注重审判管理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省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年的有关情况,并报请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等机构。目前,县编办已批准我院成立审管办和立案二庭。审管办工作人员已经开始上岗,履行审判管理职责。
二是完善审判管理规章制度。院党组定期对院审判管理工作方面的制度进行研讨,结合上级法院要求,特别是中院审判管理工作会的要求,针对我院总结出存在薄弱问题的环节,在原有管理制度上进行大幅修改、完善制定确实可行的制度,使管理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强化审判组织职能。通过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理案件,认真落实审判责任制,使独任审判、合议庭的审判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强化审判委员会对审判业务的指导和案件的监督,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以及所有刑事、再审案件必须通过审委会讨论决定。
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调解能力。法官的调解能力和庭审能力关系法院的形象,关系群众对法院的信任问题。我院要求各业务法官要充分利用庭审直播的有利时机,搜集收看优秀庭的审直播,通过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同时,尽一切努力派遣业务骨干外出学习深造,提高法官能动司法的能力。实行裁判文书三级审签,严把文书出口关,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水平。强化对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规范与管理,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强调辩法析理,做到语言表达规范、引用法律条文完整准确、说理清楚透彻。要抓住文书上网的时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审核制度,明确院庭长裁判文书的把关责任,建立裁判文书质量管理机制,定期对裁判文书优劣进行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