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新县法院把老年为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各项政策法规,注重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始终不忘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使得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深入开展。
近年来,新县法院为切实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向纵深开展,制定了各种便民措施。特别是在老年人维权案件上,新县法院十分注重,该院规定对老年人维权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工作原则。对涉老案件依法审理、审结,给予老年人坚实的司法保护,避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审判环节中受到侵害,要及时全面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日前,年逾七旬的邵某拄着拐棍来到新县法院立案庭咨询他在替某工厂看护厂矿期间,摔倒致伤,至今却无人管,法院能否为他主持公道。立案庭接待人员了解到邵某的情况后,迅速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为老人写诉状,并积极为老人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开通立案绿色通道。邵某看到法院很快替自己解决了困难,他颤抖着双手,激动的说“法院干警的作风这么好,真让我没想到”。
自“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开展以来,干警们的服务意识有所提高,为民观念有所改变,法院形象得到全面提升。一件件真实的案例彰显出法院的为民宗旨,一封封感谢信写出了法官的为民情怀。走进新县法院无论是在院机关还是乡下法庭,均能突显“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