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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党组走访企业服务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1-06-17 18:02:46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的意见》,落实我院公开承诺的开展“百名法官进百家企业”活动, 6月16日,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斌带领院党组成员和部分庭室负责人,先后到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县分公司、河南省吉星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和新县茶叶加工企业进行走访。

    在走访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县分公司时,柳院长一行听取了省人大代表、该公司董事长魏萍对公司的介绍并进行座谈。在谈到公司发展时,魏萍表示,该公司作为民营产业在全国为数不多,目前发展势头良好,在职工待遇和养老保险上做的比较到位,同时感谢新县法院多年来对公司的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特别是近几年公司很多优秀同志被吸纳为陪审员和陪审团成员,这种做法很好,为公司进行了一次普法宣传,对公司的管理很有帮助,并建议法院在人民陪审工作中应进一步下大力气,通过组织培训,提升陪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法律知识。法院在审判之余多到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希望法院能为公司经营决策进行法律风险咨询。

    在结束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县分公司走访后,柳院长一行又来到河南省吉星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并与该公司负责人李太福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李太福董事长介绍了公司发展近况。随着出国人数的增多,公司在合同签订知识上还欠缺,建议法院在法律法规上作更多的宣传。柳院长表示,河南省吉星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多年来为新县输出了大量的劳动力,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具大的贡献。目前,公司已经成为我县乃至全国在对外劳务输出上的品牌。希望我们通过走访的形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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