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法在我心中,是一顶威严醒目的大沿帽。
初读法律,带着几分别人眼中口中传递的枯燥印象,法律在我心中,是戴着酒瓶底的老教授和毫无华丽辞藻修饰、卷帙浩繁的工具书。
一个阶段以后,在法律世界里慢慢接受熏陶的我,终于发现法并非如我初见那般晦涩乏味,而是一门拥有着善良与正义的科学,“其文约、其辞微”是因为“简短乃法律之友”;它看似无精神,实则彰显精神;它像一湍溪流,不疾不徐的流淌在岁月的长河里,见证历史,演绎今天,努力创造未来……
再后来,一位引人入胜的法理学老师将我们带进法神圣的殿堂,从苏格拉底的苦酒到正当程序,从商鞅变法到公开开庭审判,西方法治理念和传统法律精神渐渐在我们眼前展开画卷,它让我们逐渐了悟法治与古于今的重要意义,让我们憧憬法律职业的荣耀,但同时,也让我心怀不安:现代法治精神距离我们今日中国还甚为遥远,它犹如彼岸依稀的灯塔,理想却又模糊……
而今,幸运的我在历经数载寒窗之后,迈进了法院系统的大门,从此开始法律职业生涯。除了兴奋,我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担忧:一是对自己的不自信,多年校园情结难理解现实生活的真谛,不能识清个案背后的复杂性,对法条的把握不够准确等等;其二是对现实的不自信,现如今,国民的法律意识较之以前大大提高,各项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备,可是,我们要看到,在今天,在广大的中国,尤其是在我所处的老区、基层,法治的理念还远未普及,法官的威信还远未树立,司法公信力还是弱不禁风。大多数老百姓还停留在把法官等同于法律的阶段,不相信法律,不相信律师,即便聘请律师,也还是着意于打探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执意于关系比证据更靠谱。。如此种种,让我对这份职业的担忧或者说对法治社会构建的担忧颇多。
100多年前,中国人开始学习西方,把鞋分成左右脚,把公路分成左右两侧,把学校分成小学、中学、大学,把医院分成内科、外科,把法律职业人分成司法者、检察官、公安、律师等,人们都觉得很新鲜。律师可以出庭为当事人辩护,,当事人可以当庭对审判人员申请回避,这在今天看来似乎再寻常不过了,然后,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这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还是一件很新鲜的事情。历史反复证明:一件符合规律的事物最初进入人们视野里时是不寻常甚至难以接受的创新,但最终会成为常理和常态而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之中。
自那之后,四分之一世纪过去了。中国的确在进步,在朝着更人性更宽容的方向进步。在法治方面,我们同样可以看到中国人进步的脚印:从某一年开始,野蛮的民间私刑和残暴的刑讯逼供被禁止;从某一年开始,律师可以参与公开的开庭审判;从某一年开始,某个不合理的城市暂住条例被禁止;从某一年开始,疑罪从无的理念深入法官的审判理念之中;从某一年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物权保护在大中国的法典中扎根落脚……一次次庭审,一回回辩论,一次次庭审,中国法律人们正在努力改变这个法治领域里懵懵懂懂的东方国度。我们可以看到,与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变迁密不可分的可能不是一次次血与火的革命,可能不是一次次轰轰烈烈的改朝换代,或许仅仅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原则的遁入人心。
著名历史学家黄仁宇颇为乐观的谈到:“中国缺乏西方式法治……这是一个不合时代的体制。因为它的缘故,中国上下在过去100年内蒙受重大牺牲。今日它被铲除,只有极少的人为它流泪。这样的背景使我们想见今后几十年内是从事中国法治生涯人士的黄金时代。”
中国法治的黄金时代,中国法律人的春天,真的到来了么?
尽管我们无法展现今日新型的法治潮流已经在中国古朴的法律文化中大行其道、如鱼得水,但是,我们可以预言,中国人要发誓在本世纪过上一种全新的生活,法治在中国的每一方土地上的影响力方兴未艾,中国的法律人颇感生逢其时,他们正在享受一段千载难逢的好时光……
我们还注意到领导人身份的变化:第一代领导人是军人出身,他们的救世济国的口号中往往带有“战”字,游击战、持久战、战无不胜等。第二代领导人多为工程师出身,他们的口号中多含“工程”字眼,希望工程,系统工程等。第三代领导集体多为法律人和经济管理师出身,相信在今后的政策性语言中,公平正义、权利保障、正当程序这样的字眼将会越来越普遍。也许人们已经注意到,在最近一轮的领导人中,已经有法学博士的身影了。
借用房地产业界的话来说,第一代领导人是军人出身,是打地基的,第二代领导人是工程师出身,是搞大楼主体建造的,第三代领导人是学经济和法律出身,是搞大楼内部装修的。其实,进不了领导层也不要紧,能搞内部装修也是不错的。大楼主体已经建成,我们无需推倒重来,只是尽最大努力让它更舒适、更通风、更采光、更怡人。
新近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一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关注的声音层出不穷,尽管大家的表述让我哑然失笑,因为司法解释并非新的立法,不能称作“新婚姻法”,但是,更多的,我还是体会到一种由衷的欣慰,因为这意味着广大的民众已经开始重视法律,重视法律的影响力,国人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已经在千呼万唤中初见端倪。
无论如何,中国法治的发展还是依照自己的逻辑前行,任何过于乐观或者过于消极的期待或猜想都无法改变这一漫长的过程,中国法律人需要足够的信心和耐心。
相信总有一天,完全的法治世界于我,我们,不再是彼岸依稀的灯塔,而是伸手可见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