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新县法院对新华书店与喻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先予执行

  发布时间:2012-06-04 10:45:55


    为确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严肃性,6月1日上午,新县法院抽调40余名干警来到金富士超市,对新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喻某、李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强制先予执行。该案新县法院受理后,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均无功而返。在新县法院执行通知指定自动履行期间以及公告搬迁期限内,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裁定。此次执行,新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制定详细执行预案并邀请人大、执法监督员、公证处人员到场全程监督。干警们个个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对搬出物品按照物品的不同进行分类、装箱,贴上清单并清点确认,每箱物品都加上封条,登记造册后统一搬运车辆,整个执行活动秩序井然。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