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摆上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自全省法院召开代表联络工作会议后,新县法院高度重视,要求在原来工作基础上再下功夫,使人大代表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监督法院工作。
一在接受监督制度化建设上再下功夫。为了把人大代表的监督权落实到法院各项具体工作中,该院建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完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细则》等制度,加大邀请代表视察、邀请代表旁听开庭、聘请代表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力度,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
二在促进接受监督规范化上再下功夫。为保证接受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该院成立了专门负责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建立了对人大提案、建议、意见和人大转办群众来信的专人督办督查制度,对涉及人大代表的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由人大代表联络员负责登记、交办、督查、答复;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遵循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高效办理,限期办理,一次性办结。
三在促进接受监督常态化上再下功夫。该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开展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工作,增加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座谈次数,在两会之前加强与代表们的联系与沟通,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