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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案 巧执行

  发布时间:2012-12-14 16:36:50


    12月13日,在新县法院执行人员主持下,经过三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岑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95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其它执行请求,申请人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深深的谢意。

    赵德军申请执行岑建、郑帮发健康权纠纷一案,肇事方为岑建,致赵德军受伤,经送医院初检,诊断为软组织损伤,后岑建到郑帮发的个体诊所买药交与赵德军继续消炎治疗,但赵德军服了岑建给的药后造成胃部大出血,经送武汉协和医院抢救,将胃全部切除,共花医疗费8万多元,由此给赵德军的身体上、精神上和经济上造成巨大损失。事后赵德军多次找岑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申请人诉至法院。新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岑建赔偿赵德军各项损失106083元,判决生效后,岑建拒不给付,赵德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岑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以不服中院判决正在申诉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义务,认为自己对赵德军的损害没有过错,被冤枉,态度强硬。而赵德军在身体严重创伤又迟迟拿不到赔偿款的情况下,情绪非常不稳定,执行人员四次赶到光山晏河乡,反复做工作没有效果,于7月13日对其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日。在上级法院开展的曝光老赖及执行开放月活动中,作为重点督办案件下大力气执行。12月10日,新县法院决定对其居住的两层楼房评估、变价清偿债务,迫于压力,岑建主动来法院要求和申请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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