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调解一起施工放炮震裂房屋纠纷
作者: 新县人民法院 王霞 发布时间:2012-12-18 10:38:25
2012年5月,河南亚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县向阳路开发房地产业,在施工放炮过程中,附近居民管基华、孔垂胜、曾庆荣等房屋有不同程度震裂,该房屋经新县质量鉴定部门认定房屋质量危险等级为B级,损坏原因不排除外力作用。
该案新县人民法院受理后,通过实地勘察和走访了解,河南亚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中确有放炮行为,三原告的房屋就在被告施工附近,结合质监部门的鉴定,可认定原告房屋损害系被告所为。新县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做工作,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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