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均衡度指标计算公式繁琐、影响因素复杂,如何更好地掌控该指标一直是困扰基层法院的一个工作难题。经初步调研分析,笔者认为影响结案均衡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因素:
一是客观因素:全年立案不均衡、不平衡。经过对新县法院近三年立案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全年立案呈现出客观上的不均衡:年底前期(11月下旬、12月份)众多外出人员返乡立案多,春节期间(2月份)立案少;农闲时期(6月份、7月份)立案多,农忙期间(5月份、9月份)立案少。
二是主观因素:均衡结案意识差、能力弱。长期以来,大部分办案人员对均衡结案度预防“案件多时质量低,案件少时效率低”的制度设计目的认识不深,单纯认为办案质效与均衡结案无关,陷入认识误区。少数办案人员既使认识到均衡结案的重要性,却无具体工作对策,均衡结案能力亟待提高。
三是技术因素: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信息技术专业人才不足和信息技术实践操作能力欠缺的现象,基层法院尤为普遍。加之,各业务部门信息录入过程中存在的不重视、不认真、不仔细等问题,造成结案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结案均衡度。
针对这些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予以解决,切实提高结案均衡度:
一是加强立案管理工作,消除人为因素影响。结案均衡首先要求立案尽量均衡。要理性认识立案不均衡现象的客观存在,加强立案管理工作,依法严把立案关;要避免阶段性控制收案等人为因素对立案的影响,实现立案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强化均衡结案意识,提高均衡结案能力。各业务部门可通过分析近三年来收案情况,找出案件数量变化规律,预判案件数量发展态势,统筹安排全年办案计划。如:近三年,某业务部门平均案件数量为120件,2013年可参照该数据进行预判,每月结案10件左右。如有特殊较大变化,再临时微调。同时,应充分考虑季节、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妥善安排好特殊月份结案工作。
三是增强技术操作能力,及时准确录入信息。审判管理工作人员应加强本职工作业务学习,对指标内涵、要求了然如心,对技术操作、管理熟练掌握,对全院信息录入工作宏观掌控。同时,应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信息录入操作人员的培训,采用书面讲解与具体操作指导相结合、集体学习与逐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各业务部门信息录入具体操作的及时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