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慈善爱心捐赠月活动,该院在一楼会议室举办了“慈善一日捐”捐助仪式。在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的带领下,全院干警踊跃参加了捐款活动。
此次捐款以贵在参与、体现爱心为前提,原则在不影响个人正常生活情况下,捐出不低于1天的经济收入。所捐款项将全部交付新县慈善总会,用于扶危济困,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捐款干警表示,捐出自己一天的工资,为慈善事业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援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是法官的责任。慈善事业是社会和谐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增强社会责任感,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