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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常回家看看”成为空谈

  发布时间:2013-07-03 11:12:33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法律如此规定,是进步,也是从我国老年人赡养现状之不足而做的一种号召性规定。孝敬父母和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作为子女何人不想。然而,社会不平衡的发展导致人与人间的差距,特别是现在年轻人生活压力之大 ,为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减少了对老人的那份精神关爱。当然,压力不是理由,但不常回家看看说成违法亦是有过。我国养老方式,从养儿防老式的“子女赡养”,到给医保、养老金式的“货币赡养”,再到如今新老年法修订案要求从精神上关怀老人的“心灵赡养”或者说“价值观赡养”,无疑是我国在养老制度上的进步。新法明确了家庭、政府和社会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责任,充实、完善了家庭赡养与抚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与老年人权益息息相关的规定,强化了法律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为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作出了更为妥善的制度安排,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由于,家庭、政府和社会各自职能的缺位,便有常回家看看寥寥无几的怪象。法律的规定,需要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更需守法者灵魂的改变,希望新法实施后,常回家看看不是法律规定而已,但愿常回家看看不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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