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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共建和谐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3-07-29 09:28:34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作用,新县法院以座谈会等形式实现法官、律师良性互动,融洽关系,共同推进新县法治建设,为新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是强化交流,搭建“沟通桥”。建立定期走访机制,互通相关工作信息,交换意见建议。今年4月份以来,新县法院走访辖区内2个律师事务所,及“148”法律服务所,召开3场次座谈会,听取29名律师(含法律工作者)意见建议30余条,为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和依据。在业务上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不定期的举行法学文化沙龙,互相提供学习资料,尤其是法院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二是保障律师诉权,完善诉讼平台。该院简化律师安检程序,律师凭律师证、出庭通知书即可进入办公区,无须进行来访登记、开包检查等安保手续。设置律师会见室,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印案卷材料、会见法官、向法官反映情况和说明问题提供便利。保障律师在庭审中发言的权利,庭审中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第一轮辩论不得限定律师发言时间。

    三是诚邀律师参与调解,“同使一股劲”。该院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的专业素质和中立身份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主动邀请案件的承办律师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此举有效化解了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由于律师的积极参与,今年1至7月份,法院民商诉讼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48.5%,其中律师参与调解、撤诉的案件占35%,比同期增长了5个百分点。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牢筑“防火墙”。 在廉政建设上搭建法官与律师交往的隔离带。实行“一案一卡”,随案向律师送达《廉政监督卡》,在监察室设置专门举报电话,便于律师对法官办案进行监督。禁止法官和律师存在私人尤其是涉及财务方面的交往,法官收取律师贿赂、吃请,与律师共同进入娱乐场进行娱乐活动的,一律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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