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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下的调解让我感受凉爽

  发布时间:2013-08-26 15:40:53


    今年入夏以来,新县的气温已超过历史同期最高纪录,但新县法官办案的热情依然不减。37度的高温,新县法院沙窝法庭法官爬山涉水到案件现场调解纠纷,用辛勤的汗水和真诚的善意,感动了当事人,终于促使双方相互谅解,达成协议,顺利解决矛盾,妥善化解了又一起极可能引发重大恶性事件的民间纠纷。

    新县闽立石材加工厂是一个座落在新县沙窝镇由福建客商投资上千万元建立的企业,已生产运营多年,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百姓就业致富作出较大贡献。2010年该企业与新县沙窝镇朴店村民胡某某签订一份山场租赁合同,约定租用胡某某一块山场用于企业堆放石料。2013年,胡某某以石材厂超界堆放石料侵占自己山场为由,要求收回山场,而石材厂认为该山场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如解约,势必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而且双方已有合同约定,故坚决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矛盾,多次经多个机关调解仍不能达成致协议,村民胡某某即组织力量,强行阻止石材厂在此堆放石料,造成该企业停产,已形成较大损失。胡某某并宣称如解决不好,将采取极端措施,与客商及企业同归于尽。石材厂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胡某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沙窝法庭接案后,审查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其实存有较大瑕疵,其要求较难实现,但一旦不维持双方合同,将会给双方均带来重大损失,企业难以生存,而村民亦要退钱并赔偿巨额损失,可以说是两败俱伤,而合同如果能修订维护,则会给双方带来方便和利益,即可双赢。有鉴于此,法庭决定尽最大努力为双方调解解决矛盾。然而,由于被告胡某某文化低,性格耿直,脾气急躁,不理解法官好意,法庭几次电话要求到场调解,其均不予配合,或避而不见,导致调解不能,无奈,法庭法官只好抽时间三次亲自到被告家及山场现场,要求被告到场调解,但被告仍躲避不见面,法官三次上山均无果而返,但是沙窝法庭法官并未放弃,而是仍本着真心实意为百姓着想的服务宗旨,决定第四次再到被告家。26日,骄阳似火,气温高达37摄氏度,法庭法官再次来到沙窝镇,并邀请了社会法官、当地村委会领导等人,一起步行数公里山路,又到双方争议的山场,电话通知被告到场时,被告仍称有事来不了,不愿露面,法官们只好先行勘察现场、了解情况,炎炎烈日让法官们嘴上起了泡,衣服全部汗湿,裸露的手臂起了皮,但法官们并未退缩,仍坚持工作。

    四十分钟后,原本声称自己不在家的胡某某却突然来到现场,见了法官,没有谈案件纠纷的情况,却首先对法官说:“谢谢领导,你们真辛苦了!我现在才明白你们法官是真正为老百姓办事的领导,对不起,我以前误解你们只会给有钱的人和企业办事,不会考虑老百姓的利益,所以才躲着不见你们,让你们跑了这么多路。今天的事,你们说怎么办我就怎么办,因为我相信你们这样的领导绝不会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更不会亏我们老百姓!”案件就此出现转机。有了当事人充足的信任,接下来的调解出人意料的顺利,最终,企业主也被感动,主动提出放弃赔偿损失请求,并扩大租用被告荒山的范围,多补偿被告费用,双方顺利重新签订合同,并表示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办好各种应有的手续,依法经营。一场激烈的矛盾纠纷就这样顺利化解。企业发展空间更大,老百姓也得到了实惠。

    调解结束后,火热的太阳依旧高挂,但似乎已不那么刺眼。法官的心里也凉爽舒适,如沐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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