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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对一撕毁吞吃笔录当事人拘留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3-08-27 16:29:02


    日前,徐某以看执行材料为名,多次无理要求查看执行笔录,待执行工作人员给其看执行笔录时,徐某忽然以暴力的方式撕毁并吞吃笔录,暴力抗拒执行,经执行人员竭力阻拦无法控制,造成多份笔录被毁损。

    经调查询问,在胡某申请执行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徐某存在多次不配合法院执行,态度恶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做其工作,在多次谈话笔录中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徐某以为谈话内容对其不利,乘机撕毁并吞吃笔录,企图毁灭证据,并威胁执行人员。徐某这一行为严重妨碍了执行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其行为严重影响执行人员执行职务。

    新县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徐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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