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开展过程中,新县法院吴陈河法庭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管齐下做好案件调解工作,成效显著。2009年1月至6月中旬,该庭共结案15件,其中调解结案12件,撤诉2件, 1起判决结案的案件当事人也服判息诉。
一是做好思想工作加强调解。针对部分离婚纠纷当事人因为赌气到法院起诉,吴陈河法庭坚持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劝当事人以和为贵、以家庭及子女为重,调解夫妻关系和好。
二是借助亲朋好友力量加强调解。针对部分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吴陈河法庭利用双方当事人亲朋好友或宗族中有威信者做思想工作,从而使案件以调解方式及时解决。
三是与相关部门联合加强调解。针对部分案件在法院受理前,公安机关、土地管理部门等参与处理过,吴陈河法庭在审理时,主动邀请上述相关部门共同做调解工作,效果明显。
四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加强调解。针对涉农案件,吴陈河法庭在审理时,注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式进行调解,把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