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新县人民法院箭厂河法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因几百元差距闹僵致使调解无法继续,法官见状及时帮当事人垫钱并耐心讲明事理,最终促成双方及时达成协议并当即兑现,案结事了。
2008年10月原告张某委托被告汪某办理赴新加坡务工事宜,被告收取押金40000元,后退还30000元,余下10000元被告承诺很快付清并打下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父亲分三次共代为偿还3000元,余款7000元一直未付。原告于2012年6月4日将被告诉至新县人民法院,因被告汪某赴外国务工一直无法联系,法院于2012年6月26日裁定中止诉讼。
被告长期无法联系,导致案件久拖不结。新县法院箭厂河法庭新任庭长陶森林接手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家人联系,了解前因后果,得知双方还是亲戚关系。多次与被告家人沟通后,被告父亲终于与远在他国的儿子取得了联系,并获得了授权。
2014年3月18日上午,箭厂河法庭法官组织原被告家人到场,与双方做调解工作。立足于双方的亲戚关系,立足于客观事实,从法理、人情出发,本着纠纷化解、消除矛盾的宗旨,反复与双方做背靠背调解工作。几经调解,被告方同意再次给付5300元了断纠纷,而原告方始终坚持要求再行给付5500元并当即兑现,双方因200元的差距僵持不下,一度闹崩,对立情绪慢慢显现,火药味也越来越浓。原告方念叨有词“不给这200元,就坚持诉讼,分文不少,不再调解!”,被告父亲也争论道“孩子在国外也没挣到钱,我这老家伙在家辛苦劳作还替儿子还钱,以前只听说过父债子还,没有听说过子债父还,我完全就不用理会这事!”。法官见状赶紧将双方拉开,并背靠背与双方拉家常,疏导双方的情绪,劝说不要因200元伤了双方的和气,几经做思想工作,被告方同意多加这200元钱。兑现时,因被告父亲来之前在工地干活,没带那么多钱,正好差这200元。原告方坚持兑现,否则坚持诉讼,被告方表示改天再补,原告方坚持不同意,并扬言离开,不再调解。眼看双方谈崩,法官赶紧收住,让大家平静,并及时掏出200元钱帮被告垫付给原告,促成双方及时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兑现,案结事了。
“法官,您就不怕我赖账吗?”被告父亲说道。“不怕,从刚才的交流来看,我看叔叔也是明理人,我们信任您!”。“等我干完活,我过几天给你们送来”,被告父亲说完离开了。
十多分钟后,被告父亲又过来了,他手里拿着200元钱,对我们说道“法官,哪能让你们垫钱啊,你们苦口婆心给我们办事,这么信任我们平民老百姓,谢谢你们,我刚在附近碰到熟人,现在把垫的钱还给你们”。
接过钱,我们也深受感动,是信任拉近了我们与当事人、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虽案结事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是无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