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法官札记

俩老太吵架受伤 法院努力获调解

  发布时间:2014-04-14 17:02:12


   2013年2月7日下午,同是新县千斤乡大吴湾村何洼组的扶某(53岁)与吴某(66岁)因琐碎小事发生争吵,进而演变为双方家庭多人互殴,造成扶某左腿关节轻伤。新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由吴某一次性给付扶某经济赔偿金1万元。

   案件发生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很快做出调查,但扶某的受伤原因不清,且受伤程度不是很严重,未将其刑事立案。民警在接下来的八、九个月时间里与双方多次协商,未能成功达成调解。2013年11月6日,扶某将吴某及杨某(吴某的儿子)诉至新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人民法院对该村民组村民调查取证,与双方多次协商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吴某给付扶某经济赔偿金1万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此案主要是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不能很好解决的问题。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亲妯娌关系,法院在原告已经花费的费用上下功夫,促成当事人互相让步,遂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