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县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结首例小额诉讼案件。
4月10日,原告杨某向新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某付清2010年至2012年期间的劳动报酬欠款共计3500元。经立案庭审查查明:案件数额较小,双方对欠薪数额无争议,分歧只在于双方要求的付薪时间不一致,建议适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移交民二庭后,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法庭确定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按照程序规定和与当事人的约定,承办法官到被告刘某家开庭并主持调解,双方当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领取了调解书,案件顺利审结。案件从受理到审结只用了7天。
小额诉讼程序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为了解决金额少、争议小的简单案件而规定的新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制定以利民、便民为出发点,目的是减轻人民群众诉讼时间负担,着眼于使简单案件的能够尽量快审、快结。此案顺利审结是新民诉实施以来,新县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第一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践案件,是新县法院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深入探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开启了新县法院司法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