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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入狱幼童无处安放,法官人性司法帮助安置

  发布时间:2014-06-17 15:18:06


  2014年4月,我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经公开开庭审理等环节,最终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三个月。

  然而,快到交付执行时,问题却来了:吴某妻子几年前就去世了,父母也不在了,家中12岁的女儿无人照顾。吴某为此坚决不肯配合执行,一定要等女儿安顿好再走。主审法官聂法官深知情况紧急又特殊,她一边分析哪些人可能会帮助照看孩子,一边向主管院长汇报。

   第二天,主管院长带着聂法官,并联系了检察院、森林公安局的相关同志一齐到吴某住所地去解决问题。他们一行先去找到村支书,村支书表示吴某的情况属实,但村里会帮助其克服困难。在村支书的带领下,聂法官找到了吴某的弟弟和远房亲戚,经过反复劝导,吴某的一个远方姑妈终于同意把吴某的女儿寄养在她家,聂法官长舒了一口气,当即拿出公安干警们自己凑的2000元生活费交给吴某姑妈,接着又赶忙去接吴某女儿。看到小姑娘4月天还穿着又脏又破的小夹袄,聂法官心里一酸,当即带着小姑娘去镇里的集市上买了几身新衣服,再把小脸洗干净,这才把她送到吴某姑妈家。

   女儿安顿好了,吴某很配合的戴上手铐,还说了很多感谢的话。这样一起棘手的案件就在领导重视、法官负责、群众配合中圆满解决了。“只有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人权,人性化司法,才能收获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聂法官感叹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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