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试行异地交叉管辖 探索管辖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4-06-18 08:20:01


    今年3月以来,市中院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并下达了 《关于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工作的通知》,规定新县法院和商城县法院为交叉管辖的结对法院,相互审理经市中院裁定指定管辖的对方法院的全部行政诉讼案件。这是对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积极探索,将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为此,我院一方面严格遵照执行通知规定;一方面积极主动摸索,努力开创行政诉讼交叉管辖的良好新局面。

    一、配合立案庭认真做好立案审查工作。行政庭配合立案庭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受理。立案后7日内逐案报请市中院指定管辖,并随案移送全部案卷材料,在收到市中院指定管辖裁定书后按审判管理流程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报结案。

    二、加强和结对法院的协调配合。为配合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经院领导研究决定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商城县法院行政庭专用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及辅助设施,积极主动为兄弟法院来我院巡回审判提供便利。并由院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安排办案人员统一定点就餐,避免当事人请客送礼现象的发生。

    三、互帮互助,切实解决办案难题。异地交叉管辖办案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难处。比如,对当地地理环境不熟悉造成送达文书有困难;语言沟通上存在一定障碍导致给当事人释法、做思想工作等不够畅通。对此,我院及商城县法院法官利用自身优势,主动互帮互助,协助办案法官做好、做实送达及释法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开展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交叉管辖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地方行政干预,但并不能因此给当事人增加不必要的诉累。为此,我们积极响应上级法院指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精神,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办案人员基本上每周都要驱车上百公里往返商城和新县进行送达及案件的开庭审理,虽然旅途劳累,但是为了让当事人少跑些路、多省点钱,苦点累点。

    五、相互学习借鉴,共同进步提高。在一些疑难案件的审理当中,积极主动邀请结对法院法官探讨和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大家各抒己见,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同时,通过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等活动,双方的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都得到进步和提高。

    自该制度实行以来,我院受理中院裁定指定管辖的行政案件共7件 ,同时向中院申请指定管辖的5件,均发往结对法院商城县法院。通过交叉管辖及巡回审判,一方面避免了地方行政干预,一方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案件的办理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获得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群众好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