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判刑不悔改 依然盗窃又入狱
作者:新县法院 李霞 发布时间:2014-10-21 09:02:07
张某曾因犯抢夺罪、盗窃罪先后两次判刑入狱,却仍不思悔改,在刑满释放后一年内又再犯盗窃罪,被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今年4月份,张某先后四次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所盗钱财,都被挥霍一空。时年21岁的张某,正直青春年华,其本来应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养活自己,享受自由生活。但是他却不思悔改,又走上的犯罪道路,迎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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