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工作主线,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行“阳光执法”、司法公开,自觉履行司法为民宗旨。同时,认真听取当事人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防奢靡:规范用房严要求
新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中央、省、市、县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对所有办公用房均用卷尺仔细测量、准确核准,对超标办公室进行了腾退整改,并将腾出的办公室用于办案,实现了依规合理用房。
治拖欠:清收贷款促发展
清贷工作关系着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直接影响县域经济的发展。在开展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专项活动中,新县法院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抽调4名中青年办案骨干成立专门金融审判庭和执行小组,对清贷案件仔细评估,分类造册,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灵活安排办案时间,加快办案节奏,力争案件调结。截至目前,共审结清贷案件100余件,清收不良贷款600余万元。
惩老赖:服务群众保民生
新县法院采取“凌晨执行”、“傍晚执行”行动,对打时间差或“躲猫猫”的被执行人凌晨、傍晚上门执行;对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的“老赖”采取强制执行,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处境、限制高消费等举措,制约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自1月份以来,新县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78件。
此外,我院积极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新县人民法院制定多项廉政建设及诉讼管理制度,规范法院工作开展。发布“五禁止、十不准”公告,并积极进行诚信制度宣传。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党组成员带头、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实践中大力开展家庭助廉、公开述廉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用先进典型激励人、反面案例警示人。
新县人民法院聘请18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企业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悬挂倡廉警句,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在新县法院网设立院长信箱,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重视源头治理,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在思想防范上早“敲警钟”,对照制度早“照镜子”,发现问题早“亮黄牌”。截至目前,我院保持改革开放以来连续30年无干警严重违法违纪。
2014年我院开展“诚信诉讼”活动,规范诉讼诚信流程,当事人签订“诉讼承诺书”,规范诉讼行为,并做诚信调研专题报告,使得我院诚信建设取得有效进展。通过以上措施,强化了干警的群众意识,进一步深化了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以来取得的各项成果,为今后法院工作的开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