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会议精神,2009年7月15日,新县法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动员会。
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斌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新县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新县县委第八指导检查组组长吴新涛、成员金世敏到会指导。会议由新县法院党组副书记于卫东主持。
柳斌指出,新县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分析检查阶段以来,紧密联系实际,紧扣活动主题,严格把握进度,扎实稳步推进,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预期成效。
柳斌强调,新县法院在整改落实阶段,一是要坚持不懈地继续深化学习,切实增强科学发展的观念;二是要树立人人参与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三是精心制定整改方案,保证整改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四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这项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五是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探求司法管理长效机制。
新县县委第八指导检查组组长吴新涛对新县法院前一阶段活动开展给予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措施得力,理论学习不断深化,征求意见广泛充分,开展批评积极健康,分析检查深刻具体。指导组同时要求新县法院扎实开展好下一步工作,再接再厉,再出成效,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为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建设魅力辉煌新县作出新的贡献。